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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院与粤电力签署新能源项目开发战略合作协议
   
  2月24日,广东院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电力”)新能源项目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广州举行,双方就加强合作展开深入交流。

  粤电力党委书记、董事长王进,广东院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黄志秋见证签约,粤电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郑云鹏与广东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乔旭斌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原有合作基础上,本着“强强联合、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新能源领域紧密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王进感谢广东院长期以来为粤电力高质、高效发展给予的支持,充分肯定了广东院的发展成绩。他表示,粤电力与广东院业务协同发展的合作点多、面广、空间大,在新能源领域深化合作、共谋发展,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行动。希望双方深度挖潜存量资产资源条件并合理开展优化整合,抓紧推动一批项目落地落实,积极探索新能源合作新方向模式,开展更多方位、多业态的战略合作。

  黄志秋表示,广东院当前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新能源技术升级与产业应用、项目开发模式方面进行了多种有益尝试,积累了丰富经验。广东院与粤电力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将一如既往地为粤电力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全力支持粤电力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充分发挥在前期规划咨询、技术研究、新能源项目开发执行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发展“新能源+”业务形态,优化商业模式,谋求共同发展。
  粤电力副总经理刘维,广东院副总经理彭雪平、陈澜,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裴爱国,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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