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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院贯彻落实广东省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日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提升新能源产业集群整体发展水平指明方向。

  该《行动计划》是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的重要指导文件,是广东省2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中的其中一个。

  根据《行动计划》要求,广东省将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到2025年,广东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30%,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该《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广东省将推动建设一批重大科学装置,重点支持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及分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省属产业和科技投资平台对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央企技术平台。

10.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海上风电、高温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液氢工程化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离激元技术、四代核电与聚变堆工程化研究,智能电网与储能系统研究。

  作为广东省能源经济决策智库单位,广东院充分发挥在新能源产业上的技术优势,为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新能源产业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能源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进步的重要标志。广东省出台的这个行动计划,系统性和创新性强,目标任务清晰,发展优势和重点突出,相信在它的指导下,全省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集聚效应更加显现,产生更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广东院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裴爱国表示。

  “广东院也将深入贯《行动规划》要求做好相关各项工作,并地发挥创新优势,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全文详见:   

  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3095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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